执法有监督!罗湖派出所有了检察官办公室
见习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姜飞 文/图
2017-03-27 20:54

27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驻罗湖公安分局检务联络办公室在罗湖分局指挥中心大楼正式揭牌。今后,检务联络办公室将以“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配合不越位、监督不失职”为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以及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当天,还举行了规范对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及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授牌仪式。

据悉,罗湖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在前期大量沟通、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罗湖公安分局设立检务联络办公室,并同时在罗湖区11个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制度能够发挥出实际作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此项制度先期已经在黄贝和南湖派出所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会全力配合区检的监督工作,认真听取区检提出的执法意见和建议,力争通过这一执法监督的新模式将分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新的台阶。”罗湖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牟春生表示。

市公安局副局长甘桂平对这一十分“接地气”的执法监督方式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这项举措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非常有意义。这不仅是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还是透过案件对公安民警的廉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是保证执法合法性、保护法律威严性的重要措施。他同时希望公检两家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打造具有罗湖特色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见习编辑 王润天

(作者:见习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姜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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