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大楼“洗澡”了!不按要求清洗小心收罚单

读特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范蕾蕾 文/图
2017-03-27 20:04
摘要

深圳市城管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建筑外立面清洗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到年底,深南路等49条道路的59个路段两侧的建筑外立面要进行清洗。

3月27日,记者获悉,深圳市城管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建筑外立面清洗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到年底,深南路等49条道路的59个路段两侧的建筑外立面要进行清洗。这次是自《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实施7年以来,首次开展清洗,据悉,此次清洗费用政府不出资,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承担

《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建筑物外立面应当定期进行清洗翻新。重点区域内的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期限为:(一)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类材质的,至少每1年清洗一次;(二)外立面为面砖幕墙、石材幕墙等其他材质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三)外立面喷涂涂料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涂料超过保质期的应当重新粉刷,无保质期的,至少每5年粉刷一次。”

据介绍,该政府令自大运会前夕颁布以来,已有7年时间,至今未开展过一次清洗。另外,过去为迎接一些重大庆典活动、国际性活动而开展的建筑物清洗翻新工作多由政府出资,这次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出。

《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建筑外立面清洗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此次清洗范围涉及深南路、皇岗路、宝安大道、梅龙路等49条道路的59条路段的两侧外观陈旧、表面肮脏、残留污渍的建筑物外立面。对于清洗翻新费用,已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洗的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建筑物所有权人负责,建筑物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建筑物使用权人负责。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所有权人的,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按照其所有的建筑物面积比例分担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的费用;所有权人不明确且有多个使用权人的,由建筑物使用权人按照其使用的建筑物面积比例分担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的费用。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将强化主要道路等重点区域建筑物外立面清洗执法,并通过公告等方式,提醒主体责任人按时开展清洗翻新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清洗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抗拒、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习编辑 王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范蕾蕾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