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深圳通”格式条款评议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消委会公布“深圳通”4大格式条款,深圳通公司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截至2016年1月,深圳通的发卡量已突破3600万张,深圳每天有300—400万人在使用深圳通卡。2016年10月,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深圳通”领域格式条款的调查、评议工作,走访了包括中国邮政营业厅在内8家深圳通代售网点、3家深圳通服务网点、25个地铁站台售卡点,收集了《深圳交通卡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通卡发行使用办法》。深圳市消委会对收集的合同条款进行研究,对其中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法律分析。
深圳通公司收到深圳市消委会发送的书面消费维权监督函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承诺将继续不断改进完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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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4大格式条款
一、不合理规定消费者充值后到指定地点领取发票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第一,深圳通公司表示已经将实体发票领取网点从7个拓展到了70个;第二,深圳通公司开发了电子发票系统和平台,持卡人可以通过鹏淘APP随时充值并开具发票;第三,深圳通公司也在进一步与地铁运营商沟通,争取4月实现服务窗口统一配送充值发票。
二、不合理规定手机深圳通卡不挂失、余额不退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深圳通公司计划与相关通信运营商沟通,尝试深圳通账户与通信账户的对接,间接实现深圳通卡号与手机号码的对应,同时将借市民卡工程,推进实名制工作。
三、不合理规定纪念卡出现质量问题时只换不退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今后将尽快改进完善质保期内的退换卡规定,将在纪念卡第一次使用的7天内提供退卡和换卡两种服务(退卡时退还购卡费,换卡将优先选择相同款式卡片,如相同款式售完则换同等价值的卡),供消费者自主选择。
四、将使用人改变深圳通卡片样式、印刷等视为违约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下一步,深圳通将对此条款进行完善并加以区分:允许对消费者已经取得所有权的纪念卡的样式、卡面印刷进行修改;对于消费者只拥有使用权的押金卡,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规定修订完善后,将及时公布实施。
见习编辑 王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