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关于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

读特记者 周雨萌
2020-04-20 22:54
摘要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通告指出,针对近期有报道称个别机构和个人弄虚作假,将用于购房、炒股等的贷款包装后骗取财政贴息的行为,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再次明确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3号)有关规定,并表示将严格依照上述实施办法,加大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对发现有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必将严惩不贷。

2 月 29 日,《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出台,明确了在 2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实际支付利息的 50%,最长 6 个月,最高 100 万元的贴息政策。办法也明确指出,该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对此,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通告表示,将严格依照上述实施办法,会同银保监部门加大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严防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混入,骗取财政资金。一旦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周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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