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首宗以“暴动罪”定罪3人获刑3年
2017-03-1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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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据港媒称,香港去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旺角暴乱,被指参与暴乱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的两男一女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法官沈小民17日判处各被告实时入狱3年。

据香港星岛环球网3月17日报道,本案是旺角暴乱案中首宗以“暴动罪”定罪的案件。三名被告是23岁港大女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以及33岁厨师薛达荣。

法官判刑时指出,向警员掷玻璃樽未必需要长时间监禁,但二三十人持续这样做情况就不同,一旦暴力蔓延,情况随时失控,故要判阻吓性刑罚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旺角暴乱共造成90名警员及35名市民受伤。警方至今已拘捕至少89人,分别涉及参与暴乱、煽动他人参与暴乱、藏有违禁武器、企图纵火、刑事毁坏等罪名。

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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