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企资金存放与招商引资相结合!龙岗这项改革为全市首创

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宋艳丽 文/图
2020-04-18 18:36
摘要

据了解,龙岗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改革。

记者日前从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政策宣讲会上了解到,龙岗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改革,将国有企业的存款存放与产业部门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嫁接,形成一套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

宣讲会现场

“过去两年,区属国有企业的存款存放主要是公开竞价为主。”龙岗区国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区属国企共管资金存放收益水平、激励商业银行对全区经济发展的促进和支持,2018年以来,区国资局组织投控集团、城投集团、产服集团、金控公司陆续开展存款竞价存放公开招标工作。今年以来,区国资局在征求区财政局、工信局、区直属国企和19家入库银行的意见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制定了《龙岗区区属国企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以充分发挥国企资金对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办法》规定,区属国企资金存放包含公开竞价存放、专项奖励直接存放和综合评审存放三种方式。公开竞价存放方式继续采取利率竞价方式。专项奖励直接存放是指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具有重要贡献的银行直接予以存款支持。综合评审存放则采取综合评审法,具体包括价格、税收规模、贷款支持力度、国资业务服务质量等多项指标内容,按分数高低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其中,专项奖励直接存放主要适用于重大项目引荐奖励,主要有按企业经营规模和信贷增量支持规模核算两种方式。“如果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2亿元以上(含)的实体经济企业,区里给予5亿元存款支持。”该负责人表示。

《办法》还严格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须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查收资金存放,以切实防范资金存放银行的利益输送行为。

编辑 刘思凡


(作者: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宋艳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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