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可以骑电单车?深圳今年已经处罚了上千宗
​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0-04-17 14:46

在深圳,酒后不仅不能开车,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4月7日23时59分许,深圳交警在罗湖区东门嘉宾路口查获韩某醉酒驾驶电动车,其酒精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韩某称当晚在姐姐家里喝了酒,很高兴,突然想到东门看看深圳的夜景,于是就骑着电动车出来,走到半路被交警查获,并称自己不知道这行为违法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不仅如此,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至今(截至2020年4月16日),深圳交警查获涉饮酒后驾驶电动车1451宗,4月份以来(截至2020年4月16日)已查获涉饮酒后驾驶电动车598宗。

编辑 张克

(作者:​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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