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在深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加快在深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为深圳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
基础:深圳已集聚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高端人才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近年来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和结案数不断增长,2013年以来收案年均增长40.38%,结案年均增长39.81%。面对这一数字,有代表、委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广东高院以及深圳中院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做了“除法”发现:深圳知识产权案件量约占广东省全省的二分之一,将近全国的十分之一。
“深圳是典型的科技之城、创新之城,不能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处于薄弱环节!”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华昱集团总裁麦庆泉说,深圳市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市,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如果不将深圳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与国家战略和规划难以相称。
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让深圳培养和集聚了一批国内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团队。
必要性:有利于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心
长期关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钟晓渝,对于深圳创新驱动发展的情况十分熟悉。在他看来,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和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迫切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保障和促进创新创造,打造知识产权集聚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圳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引领作用,促进华南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近年来,深圳产生了诸多类型新颖齐全的知识产权有关案例,很多案例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华为公司诉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之为“标杆性案件”。
钟晓渝委员说,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展示我国尊重知识产权的对外形象,扩大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
建议:使深圳法院对知识产权诉讼保留完整的管辖权并制度化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法院对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不再管辖。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维持不变,这一安排具有暂时性。
在深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为此呼吁,加快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其规格按照中级法院设置,具体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其管辖范围包括深圳市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条件成熟时可探索跨区域管辖。
代表、委员们认为,希望在成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之前,维持深圳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现状,使深圳法院对知识产权诉讼保留完整的管辖权并制度化,确保深圳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规划以及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战略稳步快速推进。
编辑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