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到底交给谁?大房东二房东闹别扭租户闹心
读特首席记者 吴德群
2020-04-10 18:08

“大房东”、“二房东”因租赁协议迟迟难以达成,不断“闹别扭”,让租户更是“闹心”——他们面临到底找谁签约、到底该把租金交给谁的烦心事。

记者近日来到现场,看到南山区深南大道南的白石洲中路东一侧,是博纳家居广场所在地,并散布着一些饭店、五金店、小卖部、琴行等商业旺铺,平时客流很多。

据租户透露,涉及争议的物业,是南山区白石洲原“未来时代”主体檐廓、主体广场、停车场、卡丁车场、停车场出口空地房及临街176号-200号临街商铺的房屋(简称“租赁房屋”)等。由于“大房东”深圳万利加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万利加”)与“二房东”深圳博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博耐投资”)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大房东”要求租户重新与其签约。

博耐投资告知租户,已到期的租赁合同是指博耐投资与万利加签订的原合同,与万利加的原合同承租权仍在继续履行中。租户一直是与博耐投资签订的租赁合同,只有博耐投资才有权收取租金。

博耐投资方丁经理介绍,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应继续履行,万利加无权收回场地另租售他人。博耐投资和万利加对租赁场地的争议,与租户无关。

“大房东”万利加有关负责人表示,博耐投资与万利加2008年就租赁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关系,之后在2013年至2018年续签合同,后又在2018年-2019年续签1年不定期合同。博耐投资曾投入资金加以改造。在租赁合同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后,双方因没有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因此也没有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双方租赁关系已变成不定期租赁。万利加由此认为,有权随时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据透露,到2019年底至2020年初,双方就是否续租一直处于分歧状态,至今仍未达成共识。博耐投资丁经理说,已将万利加等公司诉诸法庭,并收到南山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万利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博耐投资并不享有优先租赁权,因为根据双方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博耐投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前三个月通知才享有,但博耐投资一直没有主张优先租赁权。即便博耐投资主张其享有优先租赁权,认为万利加侵犯了它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不能因此对抗万利加的所有权,因为这会对万利加造成较大损失。

深圳律师华教盛表示,优先租赁权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博耐投资的优先权要求确实不会影响业主和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若有异议和损失可以向业主方请求赔偿。如果业主方的陈述是真实,未续签租赁合同的话,成立不定期租赁,业主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二房东如果有装修等损失,可以向业主方主张。对承租人而言,应向业主方查看相关合同。如果确实“二房东”未续签合同,则业主确实有权随时终止。租户应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因为“二房东”的转租权来源于业主,如果和业主的租赁关系终止,则“二房东”没有转租权。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吴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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