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长安政府获悉,根据《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长安将充分整合现有的规划成果,统筹山水田林湖系统治理,全面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高水平谋划片区未来发展“蓝图”。
在长安镇4月8日召开的相关工作动员会上,镇委副书记、镇长覃春表示,长安镇部署“《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等三项工作,是系统破解国土空间难题的重要契机,是建设品质长安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保障。
高水平谋划片区未来发展“蓝图”
根据《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长安将充分整合现有的规划成果,统筹山水田林湖系统治理,全面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高水平谋划片区未来发展“蓝图”,具体将完成“六个一”重点任务,包括做实“一张表”,全面摸清全镇资源本底,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和工作底图;制定“一目标”,全力建设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现代化都市;绘就“一张图”,精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的边界,明确管控要求,描绘长安美丽蓝图;算好“一本帐”,优化统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配置;建立“一体系”,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建设“一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形成关联现状、规划、管理等空间数据,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空间规划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据了解,围绕“六个一”的重点任务,长安还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形成1本规划(长安镇域层面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统领性规划)、N个专题研究(如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利用等专题研究)、1个规划数据库(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的“1+N+1”的工作内容体系。
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等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长安镇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长安将对全镇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以及经合法批准的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农民公寓式住房(包括各类社区居民公寓、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纳入本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简易房、棚房、农居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根据《长安镇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手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长安将建立《长安镇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懂产权试点项目台账》,只要在2019年12月12日前已建成,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经批准纳入“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主要包括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经批准纳入“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重点工业项目,以及经认定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公益民生类项目。此外,市政府或市“拓空间”总指挥部相关文件中明确支持补办不动产权手续,或通过市政府“一事一议”获准补办不动产权手续的项目,可按程序纳入补办试点。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