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莫冠婷 韩堃
2020-04-09 21:01
摘要

为扎实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各项工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为扎实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各项工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实施方案》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划分为摸清底数、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巩固提升4个阶段,工作时间从2020年4月底前开始到12月结束,针对当前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提出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5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将因残、因病等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贫困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落细“按户保”政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落细“单人保”政策,扶贫部门审核认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实施方案》强调,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升广东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探视巡访制度和照料服务人。加强临时救助与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衔接,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有困必帮、有难必救。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莫冠婷 韩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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