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老赖无处逃!深圳法院这个行动就是厉害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王东兴 岳焕文
2017-02-25 04:30
摘要

深圳全市法院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期间,多措并举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市法院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期间,多措并举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至行动结束,全市法院共办结涉民生执行案件1379件,执行到位金额3636.58万元,其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025件,发放农民工工资1447人次,发放工资款2221.25万元,司法救助62人次,发放救助款240.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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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老赖罗湖口岸落网

邓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球、李某婷(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执行人百般逃避,执行一直无法进展。该案在诉讼阶段时,龙岗区人民法院已保全查封了李某婷名下的一处房产。但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婷多次提交书面材料称对判决不服,认为双方存在多起经济纠纷而拒不履行。之后,她又委托其公公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称法院查封房产是其公公出资购买,双方约定该房待孙子成年后转给孙子。

房产处分的执行陷入僵局后,执行局又说服申请执行人以28.5万元和解,李某婷又以无力筹款为由,反口不予和解。无奈之下,法院只好向李某婷所在村委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村委协助扣分红,但村委方面反馈李某婷及家属三番五次到村委闹事,致使分红一直未能扣划到位。

龙岗区法院经查两被执行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其中两名为香港籍,均在香港读书,李某婷常年需要接送小孩往返香港。对于李某婷无视生效判决、逃避执行的行为,该院依法对李某婷作出拘留决定并采取边控措施。

2017年1月20日晚,李某婷在罗湖口岸落网,随行的还有两名未成年子女。执行局接报后迅速前往接控,并通知李某婷家属前去接小孩,但对方拒不接走小孩。如果对李某婷实施拘留将导致小孩无人看管,法院只好传申请执行人到庭。经过艰难谈判,双方达成限期一次性付款30万元的执行和解方案。谈判后已是深夜,为了女性和孩子的安全,法院用警车护送李某婷回到罗湖家中。

经过此番威慑,李某婷依约提前付款30万元。至此,一宗长期纠缠、因程序原因暂无法处分房产的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刑满释放人员慑于黑名单压力主动清偿债务

刘某和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龙、余某英人民币52110.7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他们均未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于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两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后,发现其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被纳入失信名单,给自己出行、生活、工作等带来诸多不便。之后慑于压力,他们主动将赔偿金人民币52110.7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目前,市中院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申请执行人,本案由此全部执行完结。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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