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低于面值濒临退市 ST锐电变更实控人遭监管问询
读特记者 熊子恒
2020-04-01 17:32

股价连续低于面值面临退市危机,ST锐电紧急决定变更实控人。4月1日,ST锐电股价应声涨停,但却招来交易所问询。

3月31日晚间,ST锐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三家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 1,368,423,800 股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在后者接受上述三家股东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1,368,4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

据悉,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均是注册地址在深圳的两家公司。截至2019年末,中俄丝路总资产1573万元,净资产1564万元;中俄发展总资产2173万元,净资产1978万元。

在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并生效后,ST锐电的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 无控股股东的局面变更为王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ST锐电称,控制权的集中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ST锐电股价已经连续13个交易日持续低于1元(面值),已经面临退市危机。上交所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约定,如ST锐电未能成功保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消息发布后,ST锐电4月1日早盘便应声涨停,截至收盘报0.76元,上涨5.56%。

就《表决权委托协议》,上交所已经对该公司下发问询函。问询函指出,截至目前,该表决权委托以公司不终止上市为前提,请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补充披露本次表决权委托的主要目的,是否为了提升股价避免公司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人员配置,权益变动完成后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方式及董事会席位构成等,说明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未来如何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熊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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