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1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
2021-08-20 11:00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②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11月1日起施行》)

编辑 编辑-周梦璇(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冻结)李林夕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