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马田所相继收到有关销售过期食品的投诉举报工单数量30多宗,执法人员始终秉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标准,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已核实处理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案件15宗。
3月30日,有消费者反映某小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来到马田街道新庄社区一小型生活超市。为核实举报线索、排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采用多种手段对被举报人反映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包括对货架上的被举报“点名”的食品及在售的其他食品进行彻底清查查、调取监控及电脑进售货记录等手段。经过深入细致的检查,执法人员终于在该店的货架上加高层处发现了被举报反映的一包过期食品。同时,执法人员还查获属举报人“点名”之外的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将涉案过期食品一一予以扣押,并将对该店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反复告诫商家应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并建议其对保质期较短的食品进行归类,做好相应台账,一旦临近保质期以便及时下架处理。同时针对在货架加高层处发现被举报的过期食品一事,提醒商家在清理过期食品时,应将其放置在仓库并张贴好相应标识,以免出现过期食品又“回流”到卖场造成顾客“误买”。
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小觑,执法人员将一如既往地严格监管严厉执法,以市场监管人的责任和担当保障广大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