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深圳机动车“限外令”扩展到原特区外,也就是除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保持现有限行政策不变之外,原特区外部分区域、路段也开始实施外地车限行政策。交警部门设置了1个月的政策缓冲期,5月16日起将对冲禁令的外地车进行处罚。
新增的限行区域
一、龙岗区
1、区域一: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区域二: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坂雪岗大道。
二、宝安区
1、区域: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宝安大道。
三、龙华新区
1、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四、光明新区
道路:光明大道。
五、坪山新区
道路:中山大道。
六、大鹏新区
道路:迎宾路。
扩大限行区域处罚规则不变
“4月15日起,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开始实施限外政策。”市交警局道管科科长王乐介绍,“限行范围并不是全区,而是各自区的部分区域和路段。”
记者了解到,此次只是扩大限行区域,原有的限行时间(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时-9时,晚上17时30分-19时30分)、处罚规则等均未改变。“车牌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的免罚机会。”王乐表示。
值得注意是,原特区外的限行政策设置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到5月15日。从5月16日起,交警部门对在原特区外的外地车冲禁令行为开罚。
外地车进出深圳各口岸 按指定路线行驶不予处罚
(一)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二)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三)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四)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泥岗东路(洪湖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文锦南路、文锦中路。
(五)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六)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三类外地车可办理通行证
第一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第二类:驻深工程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外地工程建设单位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建设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三类: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办证部门暂不予受理个人提出的办理《通行证》申请。
申办资料
1、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四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四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
2、申请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四面);
3、申请表格或申请公函;
4、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提供);
5、会展证明文件;
6、续办需提供原通行证;
以上申办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原件扫描或照相)。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站上传资料、申请;
2、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3、将符合申办条件的材料上报审批;
4、对经审批同意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给予核发非深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
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2、申办《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年审合格。
3、申办单位必须保证申请车辆是用于公务、工程及其他紧急需要,一般性办公车辆不得申请办理《通行证》。
4、《通行证》必须按照一车一证、车证相符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读特新闻+】
外地车一年冲禁令4万余宗
2014年12月29日起,我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外地车限行作为配套政策从2015年2月2日开始生效开罚。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时-9时,晚上17时30分-19时30分,共4个小时,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等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一年多来,交警大数据平台对全市路网行驶车辆的监测,按照车辆属地划分,平均每月工作日期间在深圳市政道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出行的粤B牌小汽车为203.94万辆,外地小汽车为73.71万辆,外地小汽车占26.55%;按车辆出行的区域划分,平均每月工作日期间在原特区内市政道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出行的外地小汽车占22.73%,在原关外区域比例为27.38%。
2015年全年,深圳交警共查处早晚高峰违反“限外令”的外地小汽车46739宗,平均每月查处4249宗。
“本地化使用”的外地车违法率高于粤B车
根据交警大数据平台统计,2015年,平均每辆粤B牌小汽车每月在工作日期间出行8.09天。“参照这一标准,我们将平均每月在深圳市政道路行驶超过8个工作日的外地车定义为‘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市交警局情报中心科长邓伟军介绍,“2015年符合‘本地化使用’特征的外地小汽车不断增加,由年初的7.4万辆增至年底的11.06万辆,增幅达48.7%。‘本地化使用’外地小汽车的使用频率是我市小汽车的1.44倍,即1辆‘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对路网的压力相当于1.44辆粤B小车。”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2015年查处粤B小汽车交通违法近200万宗,平均每月违法率为5.64%。而“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违法近95万宗,平均每月违法率为8.73%,明显高于粤B小汽车。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