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加分拟调整!福田区教育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读特记者柳娜
2020-03-27 17:44
摘要

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从2020年开始,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今日,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据了解,从2020年开始,《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拟将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田区实际,拟对《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进行调整,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

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从2020年开始,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3月27日-4月3日

三、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期内,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

zwfwk_jyj@szft.gov.cn。

(二)信函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2号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邮政编码:518048,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计生加分项征求意见”字样。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柳娜


(作者:读特记者柳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