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安分局设点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
历年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多发的时期。记者1月19日获悉,深圳市去年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多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警方提醒市民,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违者将付出法律代价。
近期,深圳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同时,至2月11日,深圳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我市少数农贸市场、杂货店仍有个别人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工作依然艰巨。据初步统计,深圳市公安机关2016年全年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多吨。近期,警方查处了13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收缴烟花爆竹一批,治安拘留13人。
春节即将到来,深圳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据介绍,深圳警方将与安监、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查禁和打击,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环境质量。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在深圳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除没收其烟花爆竹外,分别情况,处单位直接责任人、行为人二千元罚款,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的,要赔偿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若 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