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知识产权保护,TA们这么看 | 理邦:建立失信黑名单 做好合规强内功

读特记者 张玮玮
2020-03-24 15:58
摘要

“知识产权是一个公司的重要资产,也是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之源,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深圳这座“创新之城”和“民营企业之城”而言,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近年来,深圳如呵护眼珠一样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被称为“史上最严知识产权保护令”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宣布正式启动对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引起了企业和社会密切关注。最严知识产权保护令对深圳企业发展产生了哪些影响?企业维权难度是否因之有所降低?侵权赔偿标准是否还需加码?读特记者近日采访深圳企业、协会、律师、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各方反馈。

“知识产权是一个公司的重要资产,也是核心竞争力。”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胡茂富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多年来,我们每年研发投入费用占比都在20%左右,也就是10亿元的销售收入有2亿元都拿来投入研发,这部分资产我们要把它保护好。”

作为已上市的知名医疗器械企业,理邦对知识产权的价值格外重视。多年来,其知识产权规模体系及整体保护方案日益完善,在各产品线细分领域均构建起了专利保护体系。但医疗器械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其特殊性。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胡茂富

医疗器械行业维权难点:取证难

据悉,专业的医疗器械通过代理商售往市场终端——医院。在维权工作中,企业很难直接在市场上购买到涉嫌侵权的产品,想要取得证据形式符合要求的证据会更加困难。而且产品价格往往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市场上并无公开的产品定价,因此也无法准确评估对方非法获利的真正数额。在实际诉讼中,侵权赔偿额计算起点难以确定,最终可能会被判为推定数额,低于实际损失。

“目前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类的案子诉讼程序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即使对方非法获益几百万,但实际赔偿额可能才十几万。”理邦的知识产权部主管徐涛说,如果是放到《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来之后胜诉的话,赔偿额就会与销售额形成强相关了。“作为企业能够感受到,这个条例的震慑作用是比较大的。”

最严知识产权保护令直击难点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该条例强调了公安机关应当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也规定在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配备技术调查官,明确其工作职责,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

徐涛表示,开展维权工作时,依照条例规定可以尝试与行政主管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与寻求帮助,在证据和财务数据的收集上无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经营额如何计算这一难点,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对此进行了明确,细化了违法经营额和市场中间价的计算标准。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罚款处罚后,5年内再次侵犯同一种知识产权,或者5年内3次以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市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可予以双倍处罚。

条例还设立了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要求参与政府投资、采购和招投标等活动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知识产权合规性书面承诺。相关单位和个人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5年内、甚至有可能永久性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

对非法侵权企业打击力度变大

“这些规定对非法侵权企业的打击力度变大了,能有效帮助打击市场上的恶意竞争行为。”徐涛告诉记者,对医疗器械行业而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来之后此类侵权案件比例有所降低,胜诉后赔偿金额也有所上升,诉讼成本、维权成本下降了。该条例在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这一系列的问题上作出了一些创新探索,给企业建立维权信心。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主管 徐涛

企业建议:条例修订可纳入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机制

本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对《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存的难题。理邦公司从行业和企业角度出发提出四方面的建议:

一是在条例修订中可尝试建立起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采购单位、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间的知识产权侵权黑名单制度。这种制度可进一步细致到侵权人在某领域、产品、服务侵犯别人知识产权且得到生效判决确认后,各方对该产品或服务重点进行审查考核,确定是否存在仍拒不履行判决、继续侵权行为的情况。如有,则应彻底将该产品服务或企业拉入体系黑名单中以示惩戒。企业纠正侵权行为后可退出黑名单。这样对产业上下游都会产生约束。如果这个制度与银行征信系统挂钩,那么实际效果会更好。

二是建议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侵权行为。即便法定赔偿额度难以统计,但权利人自身的研发成本可以量化。因此可以在参照权利人研发涉案标的全部成本的基础上,适用三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额度,以此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有效缓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困境。

三是建议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大对企业维权的支持和知识产权类案件受理的配合程度,加大降低企业维权难度。

四是进一步建立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同机制。

启示:保护知识产权,做好企业合规

“史上最严知识产权保护令”的修订完善让人翘首以盼,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不仅仅要盼望着法治“防护罩”的升级,更要练就过硬的内家功夫。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抓好源头工作,企业自身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不触碰违法违规红线。

理邦公司法务部法律顾问林晓杰介绍,理邦内部的知识产权规范已建立多年,专利申请量已经有1000多件,且每年仍有上百件的增长。研发人员申请撰写专利需经过内部评议制度审核,经重点技术人员、知识产权部、法务部审核过关才可进入技术研发阶段,注重专利的价值,贵精不在多。同时,从外部委托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所,并定期观察市场上是否有侵权行为,及时维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企业常见的专利纠纷究其原因,一是缺乏专利预审提前“排雷”,二是科技行业内部的人员流动和人才竞争导致的专利侵权和商业秘密流失的问题。“如何让人才在离职的时候‘净身出户’,不带走商业秘密这片云彩,确实是很重要的现实问题。”

专利是对科技未来发展的前瞻性界定,尤其对科技企业而言,布局专利对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为避免落入这种困境,应该不断加强在所在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徐涛所在的理邦知识产权团队,年均要处理120件左右的专利申请。“不仅仅要维权,我们非常注重介入前端研发,放眼专利布局,预防产品同质化、避免侵权风险,面对市场竞争,攻防两端都要加强。”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张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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