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境外来莞返莞人员配合做好信息申报工作的通告(第 22 号)》,自即日起,对境外来莞返莞人员(包括留学、旅居、经商、工作等)开展一次信息收集工作。
《通告》明确了需要配合信息申报的人员范围为:3 月 7 日(含)以来,已经从境外来莞返莞(含短暂停留已离莞)人员;近期计划入境来莞返莞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分国籍。
《通告》还明确了需要履行的申报义务:无论您已经还是计划从境外来莞返莞,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同时按指引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及时在“莞 e 申报”中,从居住场所和工作单位两个方面如实申报防疫信息;二是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登记表(附后),并报送给村(社区)和工作单位。
《通告》指出,目前,东莞市已对境外来莞返莞人员实施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专车接送、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入境来莞返莞人员实行 14 天集中医学观察。请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
《通告》指出,东莞市所有境内外居民,如知晓亲友符合本次信息申报的范围,请主动提醒其填写“莞 E 申报”,并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
《通告》最后强调指出,有境外旅居史的来莞返莞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和健康状况。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接触史等信息的,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黄子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