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城
于坚长得很严肃。怎么形容这种严肃呢?就像港片里的带头大哥,也不说话,就站着,光是那副表情,就把人冻住。但他年轻时是个嬉皮士,穿牛仔裤,听鲍勃·迪伦,侃侃而谈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
所以,于坚眼中的巴黎,必然不只是优雅的巴黎。巴黎外表文静,但那不过是障眼法,真实的巴黎,既是优雅的,也是野蛮的,既有遍布大街小巷的咖啡馆文人,也有热衷于游行集会的青年;既是普鲁斯特、雨果等文人的首都,也是曾见证巴士底狱燃烧、巴黎公社战火的革命之地。巴黎是一座无法被简单概括的城市,正因如此,它才吸引了源源不断的作家记录它的荣耀。可以说,巴黎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开放和神秘,因此走进巴黎的方式,不是规范化的叙述,而是打破、重组,在记忆的迷宫中,回到梦一般的塞纳河畔。
于坚无意概括巴黎,他不用大词张牙舞爪,不概括,是他对巴黎的敬畏,也是对这城市未知部分的虔诚。多少人来个三年五载,以为懂得了巴黎,于坚二十年前就去过,再来到时,仍然是记录的口吻:“二十年前我第一次来巴黎,大街上可没有这么多露宿的人,街道很干净,没有那么多垃圾。现在,经常看见人行道上卷起来的临时铺盖,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们像鸟一样,都会选择相似的地点做窝,比如路边的长椅、台阶、地下室的天窗……有时候,那些长椅都被占领了,占领者的包袱卷成一团,缩在椅子的一侧。”
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恰是大时代的切面,比如人行道上卷起的铺盖,可能就是黄马甲运动者的踪迹。法国总统马克龙上台后,这场社会运动打乱了他的部署,也暴露出法国社会的分歧。游行、骚动,这是法国的传统,大革命后人们已见怪不怪。巴黎有趣就在于,当窗外释放燃烧弹,窗内的人,仍可以静坐喝茶,当国内媒体以为巴黎天下大乱,其实,那不过是人家的日常生活罢了。
巴黎很大,大到无人在意你,这是巴黎的好处,因为在这里,你可以放心逡巡,不必为了熟人扮演好人。1994年秋天,当于坚第一次前往巴黎,他在国内已小有名气,1986年的《尚义街六号》,在诗坛如雷贯耳。去巴黎那一年,他刚四十,在写诗上却是个年轻人:生猛,挑衅,一股不服就干的劲儿。面对巴黎,他最初也只是陌生人,和很多文学朝圣的年轻人一样,于坚对巴黎的初印象来自于文学和想象,既有雨果和巴尔扎克的熏陶,也有从他人那听来的传闻。《巴黎记》里,他写道:“我躺在天堂般的浴缸中,想象着明天的巴黎,那一定是个闪闪发光的地方,矗立着我在电视里见过的那种雄伟高楼、玻璃幕墙,充满着各种尖端设备、电影明星……”
1990年代,巴黎代表着于坚对资本主义大都会的想象,它不再只是中世纪传统的巴黎,也是1860年代奥斯曼大改造后,一个超越传统的现代城市。第二帝国时期,时任巴黎市长的奥斯曼(George Eugène Haussmann)作为总设计师,对巴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缮,它被认为是巴黎进入“现代城市”的标志,使巴黎从“卡西莫多的巴黎”转变为“奥斯曼的巴黎”,一个十九世纪的“罗马”。尽管雨果等作家批评奥斯曼,但这次大改造,使得巴黎成了资本主义世界最精巧的都市,也让巴黎的空间变得既规范,又混合。
说它规范,是因为巴黎的城区规划一目了然。它如今分为20大区,每个区各有其功能,居住人群也多有差异。从天空向下俯瞰,巴黎就像一块大蛋糕,被小刀切成了一个个整齐的小块,蛋糕上甜美的樱桃,就是卢浮宫、凯旋门、香榭丽舍、埃菲尔铁塔这些标志性建筑。说它混合,是因为巴黎以其包容,容纳了五湖四海各种派别的人。嬉皮士、僧侣、马克思主义者、保守派,巴黎从不缺少冲突和交流,精致的咖啡馆里,青年们就在谈论燃烧的黄马甲运动。
在于坚的笔下,《巴黎记》看似碎片,实则有它的主线。这条主线是一位诗人对城市时间和空间的凝视,支撑起主线的,则是三条副线,它们分别是:文学、历史和空间。
“二十多年前,我秘密地阅读过许多法国文学,罗曼·罗兰、大仲马、小仲马、巴尔扎克、雨果、左拉、莫泊桑、司汤达、波德莱尔……一边读一边担心着被捕,它们都是某个时期的禁书。这种危险的地下阅读,令我比普通的读者更尖锐地进入那些文字,就像一种秘密的逃亡。”文学是想象世界的方式,对诗人来说,文学是他了解一座城市的秘道。通过文学,于坚进入到巴黎那含混的、难以捉摸的部分。那里有于连·索黑尔眼中的愤怒火焰,也有在茫茫大地上苦行的冉阿让,有嘲笑宫门贵族的茶花女,也有情不自禁犯禁的包法利夫人,在意识形态的骚动中,文学致力于捍卫语言的纯净,它给予人们在虚假的政治宣传、浮夸的广告词之外,另一种了解巴黎的方式。在文学里,“巴黎就像一头躺在宇宙动物园里的野兽,有着古老的胎毛和幽深的眼睛,它幽深得就像一口永不见底的井,足以令人慢慢地、长久地端详。”
俯瞰这口井,我们看到巴黎的历史。从中世纪的瘟疫到太阳王的荣耀,从雨果为巴黎圣母院唱的赞歌,再到路易十六被处决后的人民运动,还有马克思纵横捭阖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巴黎公社可歌可泣的街头巷战、《追忆似水年华》里德雷福斯事件的隐线、二战中躲进大教堂的孤儿,以及法国人民对自由与契约的求索、对建立一个更平等社会的决心。当然,在光辉的历史背后,更不能遗忘那些在时代浪潮中旁落的人,那些在血与铁的岁月中,参与到历史的灵魂。他们可能就在拉雪兹神父公墓,也可能在华美建筑的地下,他们支撑起属于公民的历史,使得巴黎不只是王侯将相的颂歌。
走在前人走过的路上,才有了今人对空间的感知。所谓历史,就是这么层层叠叠的堆积,是一个人走在逝者曾走过的路上,把他的信念传递下去。巴黎空间的珍贵,在于它自有尊严,没有随波逐流,肆意毁掉自己的古迹。因此在巴黎,诗人看到的不是千篇一律的摩天高楼,而是一座城市历经千年留下的痛苦和荣耀,是马克思曾躲藏过的小楼、西尔维娅·碧治坚守的莎士比亚书店、曾被文人嘲讽又赞美的埃菲尔铁塔,以及王宫庭院和现代建筑共存的景观。巴黎尊重历史,所以它让旅客一见如故,于坚说,巴黎不是他的故乡,却时时刻刻唤起他对故乡的记忆,“那些古老的街道,每条都像是昆明的金碧路,那些房子,每间都会产生回到尚义街 6 号的幻觉。”
“巴黎,到处是过期的宴会、过期的下水道、过期的电线杆子、过期的墙壁、过期的情人、过期的柱子、过期的表白、过期的墙垛、过期的剧本、过期的台阶、过期的座位、过期的雨篷、过期的孤独和忧郁……”然而,正因这份过期,才显得它可贵。诗人最爱的并不是崭新的巴黎,而是古老的巴黎,被旅游之都遮蔽的日常群像。“人们潮水般地涌向卢浮宫、巴黎圣母院……老巴黎步步退却,退到那些僻静的、没什么看头的平庸街区。这些街区才是巴黎真正的大陆,生活被上了发条似的,嘀嘀嗒嗒,按部就班,慢条斯理地进行着。”诗人眷恋日常,因为那里住着一个个凡人独特的命运,那是被大历史忽略却显得更加真实可感的存在,是蔬菜,是商品,是发黄的书页,也是准备寄给初恋人的信。诗人爱它们,它们是故乡的味道。
在《巴黎记》里,最重要的还是人,是那些记忆中丰富的个体,而不是空洞的符号。《巴黎记》既是游记,也是于坚对故人的追索,当物是人非,谈论起故人,成为重返记忆中小径花园的方式。诗人抚摸着过期的存在,为读者讲述他的文学记忆。
《巴黎记》是于坚深情描绘的文学地图,在这里,他是诗人,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读者,他带领我们翻阅乔伊斯致好友的书信,拜访波德莱尔或左拉未成名前住过的房屋,他说得很细碎,工笔似地描绘记忆的细节,那股娓娓道来的劲儿,就像一个厨师,给小年轻介绍好吃的:“你看,它为什么好吃,好吃的点在哪,它的做法是怎样的……”慢慢地,《巴黎记》的内容也就外溢出游记,成为“针对文学的文学”,一份融合了诗歌、摄影、文学评论、非虚构写作的文学实践,它是诗人对读者的一次甄别,也是不客气的挑衅——怎么样?能否耐着性子读下去?
因此,这是一本注定无法畅销的书,它挑战了当代读者的游记阅读习惯,没有按照畅销书的标准规规矩矩地写,而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再做一回文学的嬉皮士。这并非说,拒绝书的人即是浅薄,看书的人就有多高尚,两者皆可,无非个性。它只是作者和期待读者的一份默契、一个不需要明说的密语。在巴黎,孤独的人一见如故,他们不必多说,潮湿的雨夜已和盘托出。
《巴黎记》
于坚 著
楚尘文化·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2020年2月版
见习编辑 朱恒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