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文明指数三个月来连创新高
记者 韩文嘉
2017-01-13 02:04

12日,市文明办发布了去年1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该月交通文明指数为82.80分,连续三个月创下监测以来最高分。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位列前三。

近期,深圳通过大力倡导拉链式交替通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使用车灯等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崇尚文明交通,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交通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2月份,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80分,比前月上升0.94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75%。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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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项指数来看,12月深圳交通守法率指数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为82.61分,比前月增加0.8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09%,比上月有所上升。

上个月,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16分,比前月增加1.11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市民占47.25%,比上月上升1.31百分点。

交通设施方面也有改善。该月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89分,比11月增加0.3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线不清晰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的路口比上月减少8处。

该月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70分,比前月增加1.9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减少,其中出现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10次、10次和17次。

在该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明显,进步指数为1.75%。并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5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2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02%。

编辑 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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