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公布消息称,为科学有序恢复深圳市各医疗机构日常诊疗工作,减少分诊时间,深圳将基于原有的电子健康码实施“红码、黄码、绿码”三色电子健康码动态管理。
市民可在线填写完成《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以下简称《流调问卷》)后,电子健康码便会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作为就医参考。
《流调问卷》内容包括市民基本信息,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是否来自疫情发生地、与确诊病例有无接触史等。在填写《流调问卷》后,系统还会综合市民是否在发热门诊就诊、是否曾居家隔离等情况,最终形成分色电子健康码。
其中,“红码”代表既往14天内可能与新冠病人有密切接触,“黄码”代表既往14天内有发热或咳嗽等症状,“绿码”则代表没有暴露史。需要注意的是,彩色健康码有效时间为24小时。如果出现“黑码”的情况,则意味着《流调问卷》已过期,需要重新填写。
目前,分色电子健康码可应用于预约挂号、现场分诊、医生接诊等环节。
而对于电子健康码的推行,不少民众也质疑和担心登记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会遭到泄露。针对这一问题,普法君采访到了深圳市司法局立法一处的中级法律专务张伟。
对于深圳实施“红码、黄码、绿码”三色电子健康码动态管理的做法,张伟表示支持,因为个人隐私权利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身体健康权利相比,后者更为重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并且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中央网信办也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指出,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同时,张伟还提到,拥有个人隐私信息的组织,应当依法保护好、管理好这些信息,违规泄露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普法君还要提醒大家,切莫在非官方信息登记渠道填写个人信息,也不要轻易将带有个人信息的界面展示给无关人员浏览。如若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非法公开,请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
编辑 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