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3月17日刊登行政长官公告,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启用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批复》,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共计66428平方米,将于18日零时起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口岸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请示并应澳门特别行政区请求,国务院就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启用日期及范围批复如下:
一、同意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
二、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范围包括:旅检大楼澳方辖区以及连接其他澳方辖区和地面的通道;二层交通枢纽平台以及连接其他澳方辖区和地面的通道已建成部分;莲花大桥原内地管辖的主桥及南侧引桥桥面、桥体(桥墩除外)。上述区域总面积66,428平方米。
三、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其他区域的启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批复。作为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的重点工程,新横琴口岸总投资约260亿元,涵盖口岸功能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口岸综合开发及配套三大功能体系,设计日通关量22.2万人次,年通关量8000万人次。
据了解,珠海新横琴口岸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先进智能便捷的现代化口岸,将有效促进横琴扩大开放,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