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迁出不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可以合理安排时间在4月1号之后办理机动车迁出业务。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迁出不在公告内11省市的,可在4月1日后办理。
深圳车管所验车场化身停车场。
国五标准来袭,引发深圳不少车主“过敏”反应。据悉,4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迁出至部分省份将受限,近两周深圳办理车辆迁出业务翻三倍。交警局提醒车主,不属于公告内省市车辆不要跟风办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4日,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下发《两部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记者在深圳交警局车管所验车场看到,超过百辆车大排长龙,在等待检测。队尾的车辆甚至排到龙井路上。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从新闻里得知4月1号之后广东省境内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的车辆将会被限制迁出,但由于工作太忙,没时间办理车辆转出手续。眼看4月1日最后的期限就要到了,如果车辆再不办理的话,怕真的转移不出去了。”
深圳市交警局车管处机动车管理科交警李强华表示,“临近4月1号,赶在截止日期前办理车辆迁出业务的群众显著增多,车管所每天预约办理业务的数量飙升至900宗,相比春节后,每日的工作量翻了三倍,目前已达到了车管所办理业务的极限。”他指出,很多车主并不属于公告内省市车辆,但也因没了解清楚就选择跟风办理。他强调,“如果车辆迁出不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可以在4月1号之后办理机动车迁出业务。”
“如果车辆迁出不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可以合理安排时间在4月1号之后办理机动车迁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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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