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旅游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2016-12-29 17:42

为加深旅游业界对宝安旅游“十三五”规划的了解,加强《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将在29日下午2:30在宝安图书馆2号报告厅举行宝安旅游业“十三五”规划及旅游业扶持政策宣讲会,欢迎感兴趣的业界朋友前往参加。

据悉,此次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旅游评级创优项目奖励操作规程。对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3A、4A、5A景区(点)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全国百强旅行社”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国家、省、市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或产业旅游示范基地、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绿色饭店,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平安景区项目奖励操作规程。对通过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含平安景区)认证和验收的旅游景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重大旅游项目补贴操作规程。对经认定的滨海、文化、休闲等创新特色显著、示范意义突出的重大旅游项目,根据项目的规模、投入等实际情况,给予合理投入总额的10%、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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