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深圳首宗涉疫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深法宣 通讯员 苏婷
2020-03-13 09:25

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文件要求,在一审阶段对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需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近日,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龙华区人民法院一起紧急法援案件指派通知,受援人刘某芳在检疫防控点拒不配合检查,并做出裸露敏感部位、咬伤民警等行为被提起刑事诉讼。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办案部门开展快审快结工作,为涉疫刑事案件及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迅速指派律师为刘某芳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该中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微信、邮箱等通信手段,实现工作数据的互联互通,即时传输指派文书,另针对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的问题,积极与法院协商解决,采取远程视频的形式实现律师会见。协助法援律师争取开庭前的短期时间,及时有效完成了阅卷、会见、撰写辩护词等出庭辩护准备,有效推进案件顺利开庭审理。

据了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全工作日安排专人值守,确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在线咨询服务畅通,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开设涉疫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利用法援中心外部空间,将空地设置为露天接待厅,为来访群众进行必要安全检测后,在阳光下提供咨询、案件受理等法律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法律援助不停歇、服务热线不断线。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法援中心接待来访来电群众400余人次,网上法律咨询5223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95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09宗,其中涉疫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10宗。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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