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战疫日记 | 刘伟东:做好居家隔离服务的四“关”
读特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2020-03-12 10:02

编者按: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深圳司法行政人,不畏疫情,不顾安危、不讲条件、坚守岗位,从立法、执法、普法、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各方面全方位出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他们为市委市政府的抗疫决策部署提出重要法律意见,向全体市民、企业和来深人员发出依法共同抗疫的倡议书,第一时间编印规范抗疫执法指引文件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册,出台应急举措向社会及时提供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实行战时封闭执勤模式保障监所和社区矫治的安全稳定,下沉基层助力社区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一篇篇来自战疫前线的工作日志,集中展示了深圳司法行政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的坚持,体现了他们在工作中“舍小家 为大家”的担当,描摹出他们守土尽责、日夜奋战的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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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月13日

天气:阴有大雨

记录者:刘伟东(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

今天是我来园山街道的第8天。在摸清街道、社区、居民小组面上的疫情防控情况后,我开始沉到社区。经过走访、座谈、检查、处突,逐渐理清了一个思路:如果说社区小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必争山头”,那么社区小区中的居家隔离服务则是联防联控的"重中之重"。居家隔离服务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困难重重,要做好更是难上加难。

通过这几天的工作总结,我觉得要从四大“关”着手:

第一是思想关。有的居家隔离人员自认身体没问题,不需要这么小题大做,觉得偶尔出来透透气,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有的社区工作人员怕麻烦,首次隔离服务上门时会做足功夫,之后每日动态管理起来就能省则省。

针对这些问题,作为指导服务组成员,我们会把居家隔离的政策、法律后果讲清楚,把经济账、时间账、身体帐给他们算清楚,破除他们的侥幸心理,让他们重视起来,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工作起来,就不会出现冲突和偷懒的情况了。

其次是法治关。居家隔离人员虽然可能是病毒的潜在威胁者,但也绝不是洪水猛兽。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政策有政策的规定,决不能层层加码、肆意扩大。对居家隔离人员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其生活区域进行有限期的限制,决不能对他的其他权利进行限制,更不能对其人格尊严、名誉进行侵犯,也不能以主观上认为其不听话而随意延长其隔离期。否则,没有法治做保障的做法,只会产生更多次生问题。

第三是方法关。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不对头,事倍功半。客观的说,经过大量疫情知识的普及宣传,大部分居家隔离人员还是能理解和接受相关政策要求的。但是连续14天闷在家里的滋味确实也不好受,更要命的是14天的柴米油盐都要人家帮忙送,更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挑任选。这时候,如果我们社区能麻烦自己多一点、想得细一点、方便隔离人员多一点。如建个微信群,拉入一些附近商户,提供一些购物清单,尽可能的满足隔离人员奢简由人的生活需求;又比如为隔离人员免费送上一些生活慰问品,让其感受到组织和社会的温暖等等。这样一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最后是创新关。任何事情做好做成都不是依照一成不变的教条。总的原则确定下来后,可以围绕目标,群策群力,创造性的完成。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制胜法宝。做好居家隔离服务同样可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我们指导服务组所在的园山街道就创造性地尝试了“邻里守望”制度:把居家隔离人员的邻居拉进一个微信群,让这些邻居关注居家隔离人员是否有真正在家隔离,若有情况可以在微信群里反馈,社区会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该项措施的尝试既解放人力,效果又好,而且邻居们也乐意去做。可以说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应该说方法人人有,就看好不好用,希望在接下来的实践中能挖掘出来更多更好用的方法,助力这场防疫战早日结束,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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