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银行帮扶按揭贷款还款 深圳支持房企加快复工复产
晶报记者:李果
2020-03-11 14:51

今天(3月11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化解企业资金紧张和经营压力,帮助支持受疫情影响购房人群。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以应急支持为导向,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原则,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若干措施》指出,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开盘活动、线下售楼处看房活动,应采取预约方式,分时分批有序进行。

另外,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

化解企业资金紧张和经营压力

按照规定,深圳市将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采用“即报即签”方式缩短商品房网签时间,提高网签效率。第四条提出: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一级资质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受疫情影响导致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避免发生商品房交付违约纠纷和因资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帮助支持受疫情影响购房人群

《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给予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政策倾斜,给予一定的帮扶。

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优化税收政策,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一定程度上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

深圳市将切实拓展居住用地供应渠道,通过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各类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政策,并不影响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晶报供稿)

编辑 李岷


(作者:晶报记者: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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