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届毕业生接收实施“不见面审批”

读特记者 徐恬
2020-03-10 10:34
摘要

3月6日及以后申报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按材料清单提示要求扫描上传材料后,无须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特殊情形除外)

记者3月9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

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速推进权责清单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方便群众以“非接触”方式办理更多人社业务,自3月6日起对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

一是3月6日及以后申报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按材料清单提示要求扫描上传材料后,无须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特殊情形除外);3月6日以前已申报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撤回申报信息,重新申报后网上报到,也可选择按原业务要求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二是非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仍按原要求,在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时,同时办理报到手续。

三是对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及业务受理窗口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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