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让卖出医疗废物的医院“出来走几步”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2016-12-21 16:58
摘要

用过的注射器、输液管竟成为生产塑料餐具、口杯的原料。12月19日,南京市栖霞区警方通报的一起案件令人发指。

用过的注射器、输液管竟成为生产塑料餐具、口杯的原料。12月19日,南京市栖霞区警方通报的一起案件令人发指。

据通报,栖霞区一家废品收购站法人代表张某某,自2012年初起通过签订合同,从南京市数家医院以一定价格回收混有针头、注射器的输液管、输液瓶、抗生素类小玻璃瓶等医疗废物,在简单分类后卖给江苏、浙江等地加工厂,加工厂加工出塑料颗料后再卖给全国多地的塑料制品厂家作为生产口杯、垃圾桶、儿童玩具、一次性餐具等产品的原料。警方查实3名嫌疑人收购、倒卖医疗废物3000多吨,涉案价值4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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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件,除了令人恶心、担心、痛心,更让人愤怒。许多网友都对监管的缺位进行口诛笔伐,汇成了一股倒逼监管机制完善的能量。更多的人在齐声谴责回收、倒卖医疗废物的犯罪嫌疑人,这种舆论声势也有助于抑制道德溃败。但医院虽说至今尚无人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在这起案件中却负有不容忽视的重大责任。

医院是产生医疗废物的源头。如果医院落实了医疗废物源头治理的责任,妥善处置那些携带致病微生物、同位素等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张某某的“医疗废物经”就念不转了,那些一次性餐具、口杯等害人的产品就无从产生。可以说,医院虽然未必是非法利用医疗废物行为的同谋,但客观上已经沦为了帮凶。

如果说一些人不正当利用医疗废物是因为利欲熏心,那么医院则在事先表现出了漫不经心、无所用心。医院一方最应该懂得医疗废物对人体的危害,最应该做好面向民众的卫生工作,但包括传染病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竟然颟顸到了与收购医疗废物者签订合同的地步。虽说医院一是为了省事——不用坐等有资质的机构上门回收,二是为了省钱——不用支付处理费反而还能卖钱,但这种与本职截然相悖的做法其实是在打医疗机构自己的脸,也严重损害了医院形象。

按说,医院不可能不清楚自身在处置医疗废物上的责任。2003年发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并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合乎要求的条件下自行就地处置。南京市多家医院可谓“知其不可而为之”。

防止近年来屡屡曝光的医疗废物流入“黑作坊”事件重演,最应该把好医院这个第一关。南京市栖霞区警方正在追查相关医院责任,为法律矫治医院过错开了好头。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当为这些医院设立“曝光台”,让相关负责人“出来走几步”,使医院整改情况置于民众视线之下,这对院方来说并不为重,也是利于“治病”的一味猛药。祛除医疗废物害人的“恶疾”,应当拿出这样的勇气。

见习编辑 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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