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佛山将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3-07 22:31

3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汕头)、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中国(汕头)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发展目标是:经过3年建设,力争培育10家以上科技型外贸龙头企业、5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带,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为主攻方向,协同线上与线下,兼顾货物与服务,平衡进口与出口,构建数字驱动、消费拉动、品牌培育、产业链和生态链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体系,打造全国数字贸易产业先行示范区、国际丝路电子商务产业对接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型营商环境示范城市,以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汕头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发展目标是:经过3年建设,以“互联网+外贸”为导向,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佛山市作为中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及珠三角核心区商务、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的优势,完善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监管服务环境,实现佛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提升、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全面提高、企业供应链网络化协调能力全面增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行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监管服务示范城市。

《通知》指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中国(汕头)、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和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汕头、佛山市人民政府抓紧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有效防范试点风险,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省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商务厅要加强与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统筹协调指导省、市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商务部和省政府。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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