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停在自家楼下的自行车找不到了,请你们快帮忙找一下!”
6月4日11时50分
杨先生匆匆来到
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报警求助原来,6月3日19时许,杨先生将自行车停放在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其住房楼下后上楼休息,6月4日6时许外出时,发现自行车不见了。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取了周边公共视频进行仔细查看。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黄某(男,62岁),成功在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并追缴被盗的自行车。
经审讯,黄某对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黄某交代,6月4日晚,其下班途经一条巷子时,看见一辆粉色的自行车停在一居民楼楼下,想到自己平时上下班一直都是步行,如果能有一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冲动之下萌生了盗窃自行车的念头。在环顾周围无人后,黄某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将自行车上的锁砸坏,后将自行车骑回家中。
目前,黄某因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 在停放电动车、自行车时,一定要将车辆上锁,并停放在有监控和专人看管的停车场。
2. 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锁具,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 如发现车辆被盗,请及时报警求助。
(来源:深圳光明公安)
编辑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