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
袁晓江
2016-12-12 15:59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第一次从中央层面提出产权保护制度。《意见》指出,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坚持全面保护,坚持依法保护,坚持共同参与,坚持标本兼治。

产权与所有制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经历过较为剧烈的变动,由建国初期的单一公有制经济,发展到改革开放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的重生。198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从法律上确立了私营企业的合法地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越来越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其地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是配角。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年,上述提法被写进宪法。

由于所有制的变动,我国产权保护意识和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漫长且艰难的过程。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产权保护实际就是指保护公有产权,私人财产权被漠视,甚至被严重侵犯。由于产权不清晰或根本没有产权,劳动者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改革开放以来,私人财产大量增加,劳动者的积极性像泉水般涌现。党的十六大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这是我党第一次提出"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为私有产权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我国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迫切要求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首先,产权要明晰。从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实践可以看到,漠视产权,劳动者的积极性就不高;重视产权,劳动者就会有高昂的积极性。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主要由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生产和消费,这就要求市场主体对市场调节要高度敏感。只有产权清晰,市场主体才会对市场调节有敏感度。

其次。产权要流动。产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流动起来的产权才有活力。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产权多元化,因此才会有竞争。在市场经济中,产权的流动是普遍现象。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各种产权市场,让产权正常合理流动。这样既保护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也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再次,产权要保护。只有保护好产权,人们才会无后顾之忧,才会义无反顾。产权保护不力,人们会感到心里不踏实,会顾虑重重。按照《意见》的要求,须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深圳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步早,相对较为完善成熟。早在1987年,深圳就出台了《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大力鼓励发展私营企业,特别是私营科技企业。此后相继出现了"华为"、"腾讯"等国内外著名的高科技企业,形成当前高科技企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些企业都是在市场经济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产权非常明晰。而政府对产权保护的制度完善、工作尽力,则形成了产权保护的社会文化和制度规范。这些创新举措,为深圳未来再创新辉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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