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法治可以为应对紧急事件提供比较科学的方案
澎湃新闻
2020-03-04 13:42

3月1日出版的2020年第5期《求是》杂志刊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题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署名文章。

文章指出,法治不仅对常规状态下国家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对紧急情况下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包括疫情防控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文章从“法治可以为应对紧急事件提供比较科学的方案”“法治可以为紧急动员社会力量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基础”“法治可以有效平衡应急状态下各种社会关系”“法治可以妥善解决应急状态下的矛盾纠纷”“法治可以为应对紧急事件提供有力物资保障”等方面展开论述。

其中,法治可以为应对紧急事件提供比较科学的方案方面,文章指出,“法治作为规则之治,体现了人民对治国规律的理性认识,蕴含着人们普遍认可的价值准则,凝聚了社会多数人的共识。法律具有预先设定性、确定性、权威性等特征,通过设立规则预先配置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职权职责、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为有效应对与解决社会现存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预设措施和手段。即使出现紧急情况,根据预先设计的‘法律方案’缘法而治,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施策,有利于在紧急事件发生后有条不紊地处置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有备无患、处变不惊。”

法治可以为紧急动员社会力量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基础方面,文章指出,“为有效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法律可以授予政府紧急行政权,包括:发布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征用房屋和交通工具,强制疏散、强制隔离,实行宵禁和新闻管制,实行互联网和通信管制,禁止或者限制集会、游行、示威、举行会议等群体性活动,推迟举行选举,中止特定社会团体的活动,限制个别经济活动,延长被拘留和服刑人员的监禁期限等。通过法律预先授权,政府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全力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见习编辑 廖锦辉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