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河北日报微博
2021-07-22 16:23

根据天气形势变化,经会商研究,河北省防指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11时起,在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廊坊、衡水、沧州、定州市及雄安新区等地,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请有关市和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原标题《河北省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编辑 编辑-张克(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王雯,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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