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东莞已启动“莞e申报”通行核验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20-03-03 14:28
摘要

《通过》温馨提示,“莞e申报”通行核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使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3月3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莞e申报”通行核验的通告(第17号)》指出,当前东莞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莞e申报”通行核验。

《通过》温馨提示,“莞e申报”通行核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使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莞e申报”通行核验范围有:公路设置的联合检疫站和铁路、汽车客运站、城市候机楼、客运码头等站场设置的健康监测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出租屋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村(社区)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公园、大型商贸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的体温检测点;医疗机构服务出入口设置的预检分诊处。

《通过》指出,请广大市民尽快完成“莞e申报”或“粤康码”个人申报,取得通行码或“粤康码”,并妥善保存,在接受通行核验时,主动配合出示。若您只是在东莞短暂停留,请提前取得“粤康码”便于出行。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开展“莞e申报”通行核验,对显示“重点(关注)地区来莞人员”的,请市民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查询工具核实旅居史,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现有工作流程分类处置。

《通告》指出,对在“莞e申报”通行核验过程中不服从防疫工作管理、扰乱防疫工作秩序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答疑

问:为什么要进行“莞e申报”通行核验?

答:通行核验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一种出入检查方法,它是通过扫码核验,识别通行人员的防疫基本信息。在经过出入检查点时无需再携带、查验各种实体证明,大大提升通行效率,便于市民出行。同时,有助于防疫工作人员甄别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大大降低广大市民感染的风险。

问:遇到通行核验市民该怎么做?

答:一是已经取得“莞e申报”通行码或粤康码的,请向核验工作人员出示;

二是已经“莞e申报”,但没有及时保存或遗失的,可以登录“莞e申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申报”选择“通行码查询”。后进入界面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交后获取得“莞e申报”通行码;

三是没有进行“莞e申报”,也没有申报“粤康码”的,不会影响通行,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通过手机运营商查询工具出示14日内个人轨迹,测量体温,登记信息,联系人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检查情况确认是否通行。通行后请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进行“莞e申报”,方便以后出行,有省内出行需要的,可以同时申报“粤康码”。

问:有了“莞e申报”,是否还需要再申请粤康码?或者,有了粤康码,是否还要进行“莞e申报”?

答:有了“莞e申报”,可以不需要再申报粤康码。有了粤康码,在东莞居住、工作仍要进行“莞e申报”。“莞e申报”是强制性需要申报的,粤康码只是个人选择的服务。

问:有“莞e申报”通行码、粤康码就一定可以通行了吗?

答:不是的,还须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非本单位、小区、出租屋人员的还需经联系人确认,工作人员将根据检查情况确认是否通行。

问:什么情况不予通行?

答:以下几种情况不予通行:一是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不予通行;二是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不予通行;三是进入单位、小区、出租屋,但体温异常的,不予通行;四是来访人员未经联系确认的,不予通行;五是不符合单位、小区、出租屋本身通行管理规定的,不予通行。

问:我所在的单位、小区、出租屋 、村(社区)发给市民,由市民扫码进行“莞e申报”的二维码就是通行码吗?

答:不是,这个二维码是进行申报的入口,用于防疫信息填写、申报,申报后即可生成通行码。个人预申报不产生通行码,只有经单位、小区、出租屋、村(社区)申报确认的,才能生成通行码。

问:我在单位、小区、出租屋 、村(社区)是不是每次申报都生成不同的码?通行需要出示不同的码吗?

答: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小区、出租屋或者村(社区)应当对居住人员分别申报防疫信息,系统会整合相关数据,对每一个市民只生成一个通行码,出行时也只需要出示这一个通行码。

问:拒绝接受通行核验有什么后果?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如何进行“莞e申报”?

答:核查人员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莞e申报”,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 ; 进行责任主体申报,有两种方式:责任主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厂企业、住宅小区、出租屋、村(社区)等)为个人登记申报信息,在“莞e申报”公众号菜单点击“申报”-“责任主体申报”进行登录和登记;个人通过扫描责任主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厂企业、住宅小区、出租屋、村(社区)等)提供的申报二维码进行注册登记。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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