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通告,返莞人员应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20-03-03 14:00
摘要

3月2日晚间,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对返莞人员必须履行的防疫义务、能获得的政府服务保障、以及若不配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

3月2日晚间,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返莞人员配合防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第16号)》,对返莞人员必须履行的防疫义务、能获得的政府服务保障、以及若不配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

《通告》指出,当前东莞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如果是常住东莞的人员,请到莞之时,务必登陆“莞e申报”,按照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通行码。如果常住东莞以外,准备在东莞短暂停留,请在来莞之时登陆粤省事,按照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粤康码。

在莞期间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不串门、不集聚、少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执行复工复产防疫要求;如果政府和药店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询问防疫相关信息时,须配合并如实回答;如果防疫部门认为需要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请听从防疫部门的要求;如果防疫部门要求居家观察,到达住所后必须向所在社区或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进行电话申报,医学观察期间每日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并向当地网格管理员报告当天健康状况,隔离期间不得私自外出,若有特殊情况,请向网格管理员寻求帮助;如果不属于需要医学观察的人员,当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尽快到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查诊疗。

对于能获得的政府服务保障,《通告》指出,如果需前往集中医学观察点,一时来不及处置的自驾车辆、行李或其他物品,政府将会帮忙妥善安置;如果需要居家医学观察,政府将统筹安排小区、社区或相关部门为您提供代购送菜、上门收垃圾等必须的生活服务;如果需要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可通过各类政务办事平台办理紧急事务,若某些事务无法在线办理,可以联系当地社区或拔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按照要求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由政府免费提供,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全部由政府承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有无参加医保,都无需个人支付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用;若是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病患或无症状感染者,或因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而不能按时返岗,工作岗位将会保留,工资或医疗期病假待遇将会依法得到保障。

《通告》最后强调指出,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咳嗽等药物,却不按要求如实报告,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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