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全国试水保险营销新模式 独立保险代理人可登记个人独资企业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程
2021-07-21 09:37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这是目前全国首份公开发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办事指引,对深圳保险业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明确了政策要求和导向,并简化了登记注册流程。

深圳先行对接国际成熟模式

所谓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参加营销团队,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可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隶属于团队。

2020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将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作为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的优势,在于削减了传统营销模式的层级制度,推动组织架构扁平化,这一模式有利于打破保险业目前的发展瓶颈,降低机构成本,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新的增长活力。

记者发现,深圳出台的这份工作指引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办事规则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简化。首先,办事人可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即深圳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采用“行商”形态,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商事登记时可以选择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并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社保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同时,商事流程通过电子化手段得以简化,办事人可通过数字证书、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此外还详细明确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即保险机构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机构在人员选拔和考核、日常管理培训、风险管控等方面承担合规管控责任。

“率先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营销新模式是深圳先行对接国际保险销售成熟模式,推动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对深圳‘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说。

有望打破原有“金字塔”桎梏

一直以来,由于跟业务紧密挂钩,保险营销员的收入也具有显著的层级特点。在《2020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对超12000名从业者进行了调研,每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受访营销员约10%,月收入10000元以下的人群约69%。破万元大关的代理人有三成,其中月薪1万元至2万元之间的人群占18.8%,月薪5万元以上仅1.72%。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推广,有望打破以往保险行业“金字塔”型的代理销售模式,是一种针对基层代理人流动性高、佣金抽成比例较低、销售激励不足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大家人寿临时负责人郁华曾表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在我国发展历程尚短,但该模式消除了众多中间层级,团队管理成本低,间接佣金的取消能有效提升一线代理人收入,吸引优秀代理人进入并提高留存率。

已有不少保险公司展开了对独立代理人模式的实践。例如,大家保险今年启动“星链计划”,陆续在全国19个城市开展线下路演,面向全国招募保险事务所合伙人及优秀代理人,正式启动独立代理人模式;华泰财险从国外成熟市场引入专属代理人模式,以社区门店为平台专属代理保险产品,门店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要走向成熟,仍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例如,保险公司在现行较严格的佣金管控下,如何为独立代理人的佣金分配留下更多自主空间;独立代理人如何提升自身专业性来更好匹配用户需求与保险产品,进而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行业探索仍在持续,监管指引不可或缺。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密切合作,进一步规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展,强化市场监管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深圳保险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夯实基础。

(原标题为:《深圳率先全国试水保险营销新模式 独立保险代理人可登记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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