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发布进一步减费优惠措施

读特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彭嘉雯
2020-02-28 18:15
摘要

(读特)读特记者易东通讯员彭嘉雯2月28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疫情期间港口费用优惠措施的通知》,宣布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次推出5项服务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2月28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疫情期间港口费用优惠措施的通知》,宣布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次推出5项服务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1、 对载有疫情防控物资的船舶、车辆和货物等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靠离泊、优先作业、优先集疏运。

2、 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普通重箱,在原来免费堆存期已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免费堆存期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时间以各成员企业所在的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时间为准)。

3、 对客户于2020年2月29日零时起提在港非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普通重箱(危险品重箱、超限箱、特种箱除外),在原来免收1月24日至2月9日的库场使用费的基础上,对其在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50%的优惠。

4、 对客户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零时起提在港非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冷藏重箱,对其在 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4 月30 日期间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 50%的优惠。

5、 若各成员企业所在地的港口集团已发书面通知,各成员企业可按照当地港口集团的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涉及的招商港口成员企业包括:

华南营运中心,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广东颐德港口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厦门湾港务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彭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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