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理规范32项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记者 李舒瑜
2016-11-29 02:20
摘要

作为深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圳市9个部门32项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将被清理规范。

作为深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圳市9个部门32项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将被清理规范。28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第二批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这32项清理规范的事项共分三类。一是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或委托有关机关编制报告方案出具证明材料,实施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本次共涉及7项,包括海域使用论证、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等。

二是申请人按标准和要求参加企业或有关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实施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本次共涉及2项,具体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是不再要求申请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告等材料;需要核实的,由实施部门负责,具体可通过审查其他证明文件获取相关信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完善标准开展现场核查等方式实现。此次共涉及23项,包括石油成品油供应方年经营量、进出量证明,港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基金会、社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的注销清算审计等。

此次是深圳市继今年3月清理第一批21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再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市编办表示,清理规范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流程和提高行政效率,对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高原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