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立应急区域,如飞机、火车、客车等后部三排座位,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可在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在车辆、地铁、火车、轮船和飞机入口处使用体温探测仪对乘客检测体温;发现乘客未佩戴口罩,建议其佩戴口罩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2月26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正式发布《广东省公共交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公共交通指引》)。
《公共交通指引》适用于公共交通工具或场所,包括飞机、火车、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地铁、轮船,及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和港口码头等。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交通、铁路、民航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在强化乘客防控措施方面,《公共交通指引》要求公共交通工具或场所内要控制人流量;应保持公共交通工具或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并加强公共用具、门把手、卫生间、公用电梯(扶梯)等卫生消毒工作;非空调公共交通等候室、购票厅等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窗户应尽量打开,保持室(车)内良好的通风状态;密闭的空调等候室及公共交通工具可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
《公共交通指引》强调,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的开展相关防控措施。对病例乘坐过的交通工具(该交通工具达到终点或中间停车点后)要暂停使用,先清洁再消毒。有关乘车场所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见习编辑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