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旁卖烟最高可罚50万元 我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执法行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2021-07-14 14:03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最高可罚50万元!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对岗厦小学周边便利店售卖烟(含电子烟)、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距离岗厦小学分别为17.3米、32米的两间便利店里有烟酒售卖,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商户下架店内所有烟酒,并立案调查。

此次统一行动,市市场稽查局涉及全市11个辖区局,当日对56条线索跟踪检查完毕,共立案25宗。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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