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远翔受贿获刑3年
记者 上官文复
2016-11-23 04:47

近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远翔(正处级)受贿案,一审获判。

据深圳市检察院消息,被告人张远翔在任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6万元。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远翔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资料显示,张远翔今年49岁,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政治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局局长、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局长等职务;2012年至案发前任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编辑 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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