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记者22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申报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原则上给予比赛奖金同等额度的配套资助,最高20万元。
目前已经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据介绍,申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要求:
1、申报资助的创业项目应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2、在2016年国家部委举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广东省直有关部门(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
3、项目所属企业为申请人创办的完成商事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企业商事登记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或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随军家属;
6、残疾人。
申请人应与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负责人一致(团队参赛的申请人须为团队核心成员),在获奖项目所属企业占股比例不低于30%,且入股时间需在获奖前。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原则上给予比赛奖金同等额度的配套资助。奖金不足5万元的,给予最低5万元的配套资助;奖金超过2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