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坪山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何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承办检察官、法援律师、帮教社工、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参加了本次宣告会。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5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与同镇的老乡四人从坪山区浪尾村吃完宵夜徒步走到中国移动营业厅店铺门前时,发现店铺的玻璃门未锁,铁栅门则可以掰开,四人便将铁栅门掰开,犯罪嫌疑人何某与老乡进入店铺、盗得店内摆设的手机后逃离现场。
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审查后认为何某自愿认罪悔罪,具有未成年人犯罪、坦白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符合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拟对其宣布附条件不起诉。
在宣告会上,案件承办人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征询多方意见,检察官要求何某在附条件考察期间内,主动报告思想动态。同时检察官、帮教社工和法律援助律师均对何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劝导其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宣告结束后,我院与何某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帮教协议书,并委托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为其制定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帮教计划,开展精准帮教工作。
(来源:坪山检察)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