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交警分兵15路“围剿”乱开远光灯司机
2016-11-16 22:35

15日晚上,松岗交警中队执法人员在东方大道和立业路口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

11月15日晚上,松岗交警中队执法人员在东方大道和立业路口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

15日晚,宝安交警大队兵分15路开展远光灯整治行动,在开出罚单的同时,也提醒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谨慎使用远光灯。

当天20时,记者在东方大道与立业路交会处看到,交警已经在此设立查处点位。该路段路灯照明情况良好,但仍有司机开着远光灯。即便站在百余米外,仍能感受到强烈的刺眼感觉。20时13分许,一辆黑色轿车因乱用远光灯被交警拦下。司机吴女士表示自己不是有意开远光灯的,交警详细耐心向其讲解灯光的使用方法,并开出罚300元扣1分的罚单。

记者在现场观察40分钟发现,有12名违章司机被交警拦停。其中大多数司机被拦停时均表示知道不能乱使用远光灯,但有个别司机将车开到指定停车点时,远光灯还一直亮着。“平时开车不知道灯光有近远光之分。”车主胡女士在被查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影响,表示今后会谨慎用灯。

当晚,绝大部分司机都能主动配合交警的工作,但一名车牌号为湘MJ2XXX的丰田轿车车主的回答让交警捏了把冷汗。20时36分,该车在路口等待红绿灯,马路对面的执勤交警发现其一直开着远光灯,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拍摄。绿灯亮起,直到其被交警拦停的瞬间才把远光灯关闭。这名车主称,“我也没一直开着,就是感觉对面有汽车或者电单车、行人过来,我怕他们看不清楚我,才闪高灯提醒下。”交警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并开出罚单。当天20时至22时,松岗交警中队共查处45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据交警介绍,《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禁止使用远光灯: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违章司机将受到罚300元,扣1分的处罚。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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