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行为违法!宝安依法打击、从严处罚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者
滨海宝安
2020-02-15 21:34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疫情面前,仍有少数人员心存侥幸、隐瞒病情、拒绝隔离,违反疫情防控决定、命令或措施,不仅不利于自身疾病预防,而且危害公共安全。为此,宝安区用法治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在发布《疫情防控“十不得”法律提示书》提高居民守法抗疫意识的同时,也依法打击、从严处罚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者处以刑事拘留或行政处罚,现将部分处罚案例予以通报。

宝安区呼吁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防控指挥部公告的规定,积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安排,共克时艰,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宝安区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力以赴守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案例1 

拒绝隔离观察给予训诫处罚

2月10日,航城街道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排查工作,胡某、廖某及陈某三名人员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返回深圳,经多次劝阻,仍不配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经上报黄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三名人员警告(当场训诫)处罚。对不配合居家隔离,故意隐瞒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处以第一次警告训诫、第二次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2 

开车冲撞检查点拘留5天

2月10日,一男子宁某拒不配合福海街道仕荣码头防疫点检查,驾车冲撞检查点后离开。民警传唤调查,在检查人员按照规定对其车辆进行例行消毒时,宁某龙为吓阻检查人员,故意驾车撞倒检查点桌子后离开。宝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宁某龙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和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天处罚。

案例3 

拒不配合检查处行政拘留5日

2月7日,沙井和一社区检疫点,居民陈某不配合测体温,强行进小区,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及殴打。南沙派出所接警介入调查,陈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4 

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依法抓捕

连日来,宝安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密切联动,从速从重打击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借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疫情防护用品违法犯罪行为。1月26日晚,在某药房查获无标签N95口罩200个、日本产外科口罩500个、抓获2人,系嫌疑人从路边低价购买后售出。1月31日接群众举报,查获一起高价售卖非法牟利案件,依法扣押尚未售出的口罩1600余个,并对涉案人员作行政调查处理。

案例5 

抓捕全市首起涉疫情电信诈骗案嫌疑人

对涉疫情电信诈骗,宝安警方“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及时依法打击处置,形成强大震慑,侦破深圳第一起涉疫情电信诈骗案件。1月29日,宝安警方在中山市抓获以贩卖口罩为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梁某,缴获作案工具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品并全额追缴涉案资金17600元。随后,又陆续侦破同类案件3宗。

案例6 

随地吐痰,进行警示教育开具处罚文书

宝安城管执法人员强力宣传“随地吐痰”在疫情防控时期的危害性,查处这类不文明行为,减少疫情传播的途径。近期以来,执法人员在新桥街道瑞昌路清平古墟公园、沙井街道明珠一路4号门前、新安街道海华社区公园、宝安中心区宝华路海滨广场停车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6宗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责令陈某亮等6名当事人清理现场,并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开具处罚文书,各罚款50元。

案例7

物业小区防疫不力给予“星级降级”

连日来,宝安区住建部门通过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物业管理行业责任体系。1月29日,工作人员在对物业小区联防联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及之后的复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长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区1、2号院存在防控工作漏洞,而且未达到整改要求,这家公司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信用分10分,同时在2019年度星级评价工作中作降级处理。被通报批评后,该公司主管单位免去原深圳市长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职务。截至2月12日,17个检查组已检查428个物业小区,有11家物业服务企业因防疫工作不到位,企业负责人被约谈并被通报批评。

编辑 周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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