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纳入广东工会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最高可获5万元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王娅
2020-02-13 18:43

2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下属单位省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事业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将“新冠肺炎”纳入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的情况下,将“新冠肺炎”纳入《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乙种版)》保障范围,罹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最高可获5万元互助金。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提高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确保参保职工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通知》将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的期限前溯到2020年1月1日,并且不设免责期,新参保的职工也可以马上得到保障。职工可以通过咨询所在单位工会,查询省职工互助保障会官网(www.gdhzh.org.cn)、微信公众号“广东职工互助保障”,或拨打当地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区号+12351)等方式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了解如何申领互助金。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全省职工互助保障系统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疾控中心等一线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该类群体确诊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可按照“先行赔付,资料后补”的原则,简化互助金申领手续,以确保互助金及时发放给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同时,主动了解患病职工及其家庭的工作生活、身心健康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党委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心坎上。

据了解,为配合疫情防控,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对全省互助保障服务窗口延期开放作出统一要求,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承保、理赔工作流程作调整规范,确保窗口服务暂停期间的互助保障业务工作不间断、经办服务水平不下降,竭力为广大职工提供“尽心、贴心、暖心、实心”的保障服务。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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