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小一报名本月28日启动,关于租赁合同有新规定
记者 秦小艳
2016-03-12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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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的家长注意了:2016年小一新生报名将于本月28日启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公办学校,将暂时取消对租房户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的要求。这是记者12日从福田区教育局获悉的。

福田目前有32所小学、6所初中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随着《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废止,部分租房户确实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考虑到这一现实因素,我们今年暂停办理租赁合同的相关要求。”福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起,将恢复这一规定,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租房户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对于今年暂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公办小学,该区要求租房户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与往年一样,今年的小一学位申请实行先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家长可于3月28日至4月11日间,登陆“福田教育网”预报名。该局提醒:报名并非先到先得,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家长可登陆“福田教育网”查阅电子地图。“请家长务必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对应学校,在整个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实申请家庭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该负责人说。

为保障长期居住在福田区的居民子女的入学,以减少通过临时租房申请学位对正常学位安排的冲击影响,从2015年起,福田区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要求租房户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否则学校将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名词解释:

“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即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同一套住房在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初中)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同一家庭的小孩不受影响)。

编辑 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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